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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德亭 2001年1月18日,我从看守所回来后,派出所强制叫在罚款单上先签名,后由民警填写内容,在签了我名的白纸上派出所填写的一切我概不承认,一律作废。坚定的维护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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