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代玲
在过去几年中,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