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颖辉
因执著太重,我曾写下了一些不该写的文字,给法造成了不良影响。特此声明我当时写下的一切不利大法的文字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