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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潇潇 我今年16岁,我是1998年11月跟着妈妈喜得大法。因为学法不深,从99年7.20后,江氏下令铺天盖地非法镇压法轮功学员,栽赃陷害我们伟大的师父。由于学法不深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学校里签过名什么的,我彻底不承认的,统统作废。从今往后我要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,听师父的话,做好师父教导我们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的进程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修炼人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0/680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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