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卿惠芳 我被洗脑放回去时,没接受洗脑,也没有写什“三书”,可是我们镇上领导说把我接回去再教育,要我写一些“保证”,如:回去后,每天到大队报到,春节不走亲戚,不和功友接触,有事请假,不到北京。我不是真心的。最初我老伴去报过几次,虽然不是真心的,但是也是不符合大法的标准,也不是大法弟子所为。回去后听我老伴说他写了“保证”,并交了500元,现在特此严正声明我和我老伴(没修炼)对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所谓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0/6806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