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丽杰 自从大法遭受迫害以来,特别是在被邪恶非法绑架,关押期间,由于正念不足,没有真正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到“金刚不动,无执无漏”,而是在某些方面不同程度地顺从了邪恶的安排,如:回答邪恶的问话,按手印,签名,穿马甲,没有坚定地抵制由他人代说、代写的不利于大法的所谓“表态”,默认了邪恶对我及家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的迫害。另外,经过讲真象,家人王旭(不修炼)同意对以往写过,说过的“保证”声明作废。对于以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包括一思一念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决心加倍弥补,珍惜师尊留下的万古机缘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,勇猛精进地走好自己最后的修炼之路,洗刷自己在修炼的路上留下的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1/6812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