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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白丽香 在2001年7月5日做真象时,被恶警跟踪绑架到分局,由于自己在法理上认识不清说出了自己的姓名,住址,在被送往劳教所时,在判决书上签了名,在非法劳教期间管教问我回去还贴不贴真象了,我说“现在不做了”,这不就是变相的妥协了吗?我现在严正声明:所说,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做好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,严格要求自己听师尊的话,走师尊安排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1/681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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