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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友灵 我在2001年农历8月14日抄写“劝善书”,当晚被公安干警抓捕审讯,次日送至看守所,非法关押了49天。在释放时,恶警威逼我写了“不学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事后我悔恨莫及,这是由于自己的悟性差,怕心重所至,通过学法和看《明慧》资料,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现特严正声明,凡我写的所谓“保证”和审讯画押,一律作废。今后决心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1/681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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