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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秀芳 2002年9月,三名恶警把我从家中抓到派出所,要我保证不炼功,当时我怕心很重,违心地写了修炼人不该写的东西,。可是警察还是把我凑数送进看守所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了我犯的错误的严重性,根本上对法还不坚定,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文字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弥补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1/681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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