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芳
我由于学法不深,加之不精进,在7.20邪恶势力开始全面迫害大法以后,说过、做过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及事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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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