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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高素芝

    我于97年末有幸得大法,99年“7.20”迫害开始后,单位领导叫我写“保证”,由于我学法不深,配合了邪恶,经过最近学法和看《明慧周刊》及长时间的思索,认识到我这么做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是不配做师父的弟子的。现郑重声明:99年“7.20”时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要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进程,做师尊要求的合格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2/681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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