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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武勇 我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受益非浅。99年“720”后,当地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,先后对我抄家,刑事拘留,监视居住等,还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一年。在劳教所受到多种迫害,还被加期8个月。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被邪恶迫害的情况下所写、所说的一切有违大法的言词,统统作废。今后,我要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2/681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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