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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文信 派出所强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没经我同意,村民组长代笔签字。这是邪恶在毁众生,对大法犯罪,绝不允许,必须全盘否定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,紧跟师父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2/681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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