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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洪玉 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要跟上师父的正法路程,走好每一步,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2/681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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