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洪本 在99年7.20,我去上访,回来被劫持在镇派出所,由于学法不深,向邪恶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回家了。2000年5月份,曾因一个“炼”字被非法拘留了150天(10次拘留),由于有放不下的执著和在邪恶的压力下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向邪恶妥协了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向邪恶写的“保证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3/6827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