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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郝兴兰 我是一名大法学员,由于学法不深,放不下对人的执著,在2002年9月份的时候,在镇派出所恶警的逼迫下,违心地在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,并照了像,放弃了修炼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作废。重新回到师父身边,回到正法修炼中来,继续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3/682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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