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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春兰 自99年7月20日,江氏迫害法轮功以来,由于自身学法不精,认不清真象,在“610”邪恶组织的迫害下所做的对大法不好的事,如签字、照像等一律作废。自今日起一定遵照师尊所说的去做,做好当前的三件事,抓紧实修,勇猛精进,对得起师尊,做一个真修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3/682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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