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兰清 由于以前我学法不深,做出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的事,写了一些不该写的“保证”和签字。我郑重声明以前所有说出、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切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学好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3/6827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