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任艳秋、祝秀华 在1999年7月20日以来,我的家人在乡政府、派出所的威逼胁迫下,代替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以后决心加倍弥补,做好当前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修炼人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3/6827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