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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青 我于2月15日返大陆,在去深圳时,我身上带了大法资料,在过深圳海关时,我的手袋被检查,我被带进缉私部,没收我的大法书、资料及身份证等。之后,来了三个穿便衣的警察,是安全部的,就把我送到国家安全部的招待所,开始非法审问我。现在我声明对我的审问、扣查我时写的“悔过书”和说的妥协话作废。我背离了大法,做错了一件大事,我对不起师父。今后我要好好修炼,珍惜大法给我的一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4/683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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