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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靳玉华 我96年开始学法,身心受益。由于我年龄大,没有文化,对法理解不深,7.20非法打压后,社区居委会把我找去,主任告诉我不让炼了,并代笔替我写了什么,我也不知道。现在我声明,不管她写的什么我都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学好法,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4/683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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