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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淑芬 我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不好,执著心太重,在99年7月份大法受迫害初期,在派出所写了"不炼功"的"保证书",并签了字,还有家人说出《法轮佛法》(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)一书,被他们拿去了,这些行为都不够大法弟子的要求,给修炼留下污点至今深感痛心。我现在郑重声明这一切行为和作法全部作废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师父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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