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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英 我被迫害,于2003年7月22日入狱,由于主意识不强,怕心所致,被求安逸心带动,在恶警的淫威下,自己写了“遵守监狱制度”的保证书。这是我给大法弟子蒙上的耻辱,也是对大法、对众生、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。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(包括旧势力给我安排的每一思、每一念),我郑重声明,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在证实法中坚定地走下去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5/684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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