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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坦 99年11月,我被乡派出所所长带恶警抓走送区看守所,在看守所期间,恶警使用电棍电、胶皮棒打和拳脚踢,骂是经常的,因自己执著心不放,写了“保证”,做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绝不该做的事,助长了邪恶的嚣张。回顾这一切,都是因为自己没学好法,怕心,被邪恶钻了空子,在此,我声明,以前所有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作为,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好的“三件事”,挽回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5/684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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