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立平
从前我曾违心地向工作单位、公安局及派出所写的"不再修炼法轮功"的保证书一切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