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荣、刘培芳、戴兆真、戴宏博、戴德光、窦玉德、戴德成、刘云峰、张学英、刘子聪、王秀英
1999年7月22日以后所写的"书面保证"和说的不符合法的要求的话,一律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