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侯忠琼

    我是从1998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。由于自己学法不够精进,于2003年11月20日被几名恶警劫上警车,送去洗脑班强行洗脑,我就是断不了一个情字,丈夫要在外做工,家里剩下一位88岁的老妈没人照顾,还有个两岁的孙子也靠我看管,所以自己被逼写了“悔过书”,签了字。回家后头痛得很厉害,我想这一行为是自己造成的罪过,很对不起师父。因此,我在此严正声明,对于我在洗脑班所写、所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我决心以最大的努力来挽回我所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认真按师父的教导做好三件事:认真学法、炼功、讲清真象、发正念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6/6858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