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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美兰

    我1997年8月得大法。大法使我这个晚期癌症患者成了一个健康人。自99年7.20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,我被非法拘留、非法传拘、扣发年终奖、党员除名、行政记大过,常年被非法监禁、身心受到迫害摧残。特别是2003年5月20日被非法绑架到区“610”所谓的“法制教育中心”,强迫洗脑一个多月。在此期间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言行,都是对大法和师父的背叛,更是对自己良心与灵魂的出卖,犯了破坏法的罪,辜负了师父对自己的慈悲苦度,使自己极度悔恨痛苦。现严正声明,在正法道路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精进学法,讲真象救度众生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走正自己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6/685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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