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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素贤

    1999年12月3日,因去北京上访,到车站被劫回,关进当地看守所。被非法关押31天。放回家后,村上又派两人住在我家,轮班看了我一个月。2000年底,我们又被叫到镇派出所,强迫填“三书”,还要以房子、大棚抵押,还要担保人。由于学法不深,按他们的要求做了。在此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6/685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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