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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艳 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进行迫害之时,我去北京上访,后被拘留、劳教。在劳教所里我说“不炼了”。还写了“五书”,协助当地“610”迫害大法,通过学法和阅读《明慧》文章,我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犯罪,不仅没有使善良的人得救变好,相反却害了他们,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6/685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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