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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明芳 我99年10月9日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、无效!我对不起师父,今后坚决跟着师父走!和同修们一起做好师父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要正念正行! 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。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6/685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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