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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时桂杰 2003年7月8日,我贴真象资料,被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半个月,他们怕我绝食,一方面欺骗我,一方面恐吓家里人,说要把我判刑,家里人怕给我判刑就写了“保证”,并交了5000元保证金,交生活费500元,都没有给任何收据。我出来后家里人和我都认识到他们是敲诈,知道做错了,在此我声明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和有损大法形象的东西统统作废。并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7/686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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