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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谢子菊

    我是2002年7月3日被派出所非法抓捕的。当天我爱人、孩子、侄女都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轮番审讯。我从当天下午被铐打到晚上11点左右,脸都被打变形了,它们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,戴上了脚镣,直到第二天下午一点多才将我送进市第二看守所(当时我身上带的7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连同孩子身上的500元钱全部被恶警非法掠夺)。7月4日,所长让让拿5000元保金,我爱人的姐姐拿了钱,才把我爱人和孩子放了回来。我在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了大约264天,2003年3月27日被送到劳教所。当天就被施酷刑进行强行洗脑。我被恶警带到一楼小号,问我写不写“五书”,我不写,几个犹大就按住我,把我绊倒在地上,把床板拿开,把我“大背铐”在床沿上。当时我疼的直发抖,犹大见我仍不写“五书”就说:“不写再加点劲!”当时手铐一下就铐在了肉里,这样我被强迫写了“五书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在强迫的高压下,所写的“五书”作废!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7/686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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