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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锦秋

    我炼功前,身体虚弱,多种疾病缠身,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,病痛全部消失,身体健康。99年7月20日以后,大法遭受迫害,我抱着一片诚意,两次进京上访,却被非法判劳教三年,在教养院里,由于没有承受住电棍等酷刑折磨和强制精神洗脑,被强制洗脑。于2001年1月提前院外执行回家。脱离邪恶环境,我逐渐明白过来,认识到接受洗脑不对,继续修炼。当地警察多次找我,为了躲避警察搜寻,为了证实大法,我于2001年9月末再次进京上访,在北京被抓捕后,又送回劳教所。这次被送回后,无论形势多么严酷和强制洗脑,我坚持信仰不变,但到2002年12月,在大规模高压强制洗脑中,由于连续多日不让睡觉,罚蹲,不让上厕所等肉体和精神折磨中,没能承受住,在精神恍惚、神志不清下再一次被强制洗脑,写了“四书、悔过、揭批、保证、几不”等损害大法、攻击师父的言论,做出了污辱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错事。明白后的我,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痛心,我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,认识到自己是在对大法犯罪,并在此声明:对我在精神恍惚、神志不清时所写、所说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言论等一律声明作废!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到底!跟上师父的正法步伐,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8/687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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