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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洪军

    我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,我没有按师尊的要求“以法为师”在法中勇猛精进,以至于在磨难中完全把它当做了人对人的迫害,经不起肉体的摧残,违心的写下了“五书”,在恶人的淫威面前,又在求安逸心的带动下,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事,实质上是在随波逐流,助纣为虐,通过这段时间的学法和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的思想意识越来越清醒,现在我正式声明,我在理智不清的状态下,在邪恶控制下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那不是我本性的选择。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我将坚修大法紧随师,助师正法,救度众生。圆满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8/687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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