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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路井云 我是1997年底得法的,修炼后身心健康,思想得到了升华,身体得到了净化。我因进京上访被拘留,2000年12月30日晚上乡派出所恶警把我们十几个同修抓到乡派出所,对我们进行谩骂和毒打,用各种方法折磨我们,为的是让我们写“保证书”。当时我不配合,他们就不让我吃、喝,晚上罚我在寒风刺骨的外边站一宿。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见我还是不写,就拿出劳教的单子让我女儿签字,外孙也拉着妈妈哭(女儿和外孙当晚和我一起被关在乡里的)在这种压力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回到家后,我后悔莫及,第二天我就到派出所去要我的“保证书”,他们就气急败坏的说不算就再写一份,我就写了“法轮大法好!”“还我师父清白”等,他们就把我送到拘留所,迫害2个月后又把我送到乡里洗脑班,由于自己根子上存在问题,在压力下我邪悟了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通过师父的点化和同修的帮助,我认识到自己对大法和师父犯了罪,所以在此声明,我在乡里和洗脑班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9/688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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