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文翰 96年3月在大法中修炼后,多年的哮喘等疾病不治而愈,以我亲身的经历见证着“真善忍”大法的威德和神奇。99年“7•20”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学法不深,常人的执著心重,曾经违心地在单位“表态”和写“认识”,别人还在派出所的“保证书”上替我签过字。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有损于大法的慈悲和威严。现在郑重声明,上述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,精进地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9/68856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