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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红 99年7.20以后,去北京上访,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我的亲朋好友替我写的任何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之后,我在外流离失所期间,我全家的户口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派出所强行迁出,悬了两年多,孩子升学需落户口,派出所乘机要求必须写“保证、三书”或按全掌手印,没把握好,就按了手印。从今天开始,我要弥补以上损失,决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,紧跟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9/688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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