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娟
由于自己初期对法认识不足,99年7月交了3本大法书,至今痛悔不已,现在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,跟上正法的步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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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