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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兰芳 我99年得法。2001年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劳教两年。在劳教所里因自己神智不清,被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不该做的事情。我要加倍弥补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一定珍惜师父给的第二次机会,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,我是师父的弟子,旧势力的安排、邪恶的迫害,我从根本上不承认它,全盘否定。与全世界的大法弟子同在,助师正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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