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敬珍
我在邪恶的压力下,违心地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不该做的事,现在我要严正声明,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,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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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/689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