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翟慧英
我98年得法修炼,在99年邪恶迫害下邪悟时,写下了不该写的东西,现已明白,声明以前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自己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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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/689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