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卫国(不修炼)
代替我妈妈在“保证书”的签名作废。我签错了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