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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梅 我是1997年4月份有幸得大法的。通过学法、炼功,身心受益、身体健康,深知大法的美好。在此我衷心感谢慈悲伟大的师父。在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迫害后,上级领导叫我们写“保证”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很不情愿写了“保证”。在2000年10月份左右,单位领导又通知我写“保证”,这时我已经退养,单位同事要替我写“保证”,自己由于私心和怕心较重,在电话里就默认了。回想起来感到很痛心,是大法的法理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这是对大法不忠、不坚定的表现,大法是严肃的、修炼是严肃的,特此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”和别人代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;不符合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在今后的修炼路上精进实修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,直至圆满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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