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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白连福、王金凤

    我和老伴在2000年10月27日到北京去上访,证实大法,被公安抓到监狱关押,提审时,我们说了违心的话。在2001年1月18日放回来时,派出所、公安人员拿出上面什么也没写的白纸叫我们自己写上自己的名字,后来它们又添了些什么我们根本就不知道。在被非法提审时,我们说的话不符合大法。在这里我们严正声明:全部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我们是修炼法轮大法的,是修“真善忍”。坚修大法,一定要按着师父说的“三件事”去做好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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