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陶汉香 我在2000年因证实大法,被邪恶弄进了拘留所,10月份又把我骗到强制洗脑班,每个大法弟子都有一个陪护人员,每天不离左右的看管我们,还要我们写“保证书”,但我们都不写,邪恶就让陪护人员写,让我们念,如不念,就要判刑,还强迫我爱人找我谈话。这几年中,虽说还在正法的洪流中,总觉得自己有污点,特此声明,一律作废。我一定要切实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