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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欧立秋 1. 我于2001年农历5月初2至农历7月初4,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期间写过一份“保证书”,还有我表哥也写了“担保书”,一起申明作废。 2. 2002年,我在给我儿子办升学迁移证明时,副乡长写了一些东西,我没看内容,强迫我签了名字,声明作废。 3.从99年7月20号起,有几个邪恶之徒看管我,经常骚扰我,要我口头“表态”。现声明作废,洗刷污点,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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