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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吉长

    2000年,我进京被抓回来,在拘留所里,法制科在非法审问我时我有私心,想早日出来,说了违心的话。声明在受迫害下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2001年1月18日被放回来,到派出所每人罚款230元,拿一张单子,上面什么也没写,叫我们签名,签名后他们写些什么我们不知道,现声明这张单子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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