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文珍
从99年7.20以后,在威逼下所做、恶人替写的、按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,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到底,跟上正法进程,做好当前三件事,揭露邪恶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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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