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海燕
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由别人代写了一份所谓“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以后如再有人代写,或口头“保证”的任何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概不承认、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“三件事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